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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之聲2022年2月27日】(主持人:林懿會計師)節目時長:2分30秒
◇ 節目提要
歡迎來到林懿稅務講堂,我是會計師林㦤。我們事務所經常有人來電諮詢收到海外親友的匯款,或是繼承海外金融資產及房地產,到底課不課稅,以及如何申報的問題。相信這是一個很多人都有興趣的話題。本期節目,我們就來和大家聊一下這個話題。
在川普稅改前,美國的境外公司獲利之後,只要不將其獲利匯回美國境內,則不用課稅。所以,有很多人的觀念停留在,只要將錢匯入美國境內,有可能就要課稅。但是,事實上,美國是屬於市場經濟,很歡迎有合法資金可以進入美國境內。所以,若是繼承外國人的境外資產或是接受外國人在境外贈予的匯款是不需要繳交贈予稅的。但是若是收受的金額超過一年十萬美元,則要申報表格3520。申報的截止日同個人稅的截止日期,一般是每一年的四月十五號。若是個人稅申請延期,則表格3520的申報截止日也與個人稅的延期相同,一般是十月十五號。而並沒有申報金額的上限。我們事務所也曾恊助申報過很高額的金額。然而,要留意的是,表格3520的表頭寫明的是申報海外贈予,若是贈予美國房地產,是贈予美國的有形資產,是有美國贈予稅問題的。再者,若是錢由境外公司匯出,也有不一様的規定。
總之,表格3520雖然看似簡單,但是有許多要注意之處。日後可再細聊。
有興趣的聽眾朋友,可以上我們事務所的官網www.agapecpa.com搜尋更多的稅務資訊。或是致電我們Cupertino 辦公室,408-725-1700.
感謝大家的收聽,我們下期再會。